| 合肥市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,注册资金300万元,持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证书,是一家“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. 公司现设有总经理室、财务部、综合部、质检部等部门,下设六个管理处,现有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46人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3人,中级职称人员11人. 拥有一支训练有素、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队伍,有规范健全的管理制度,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. 公司在年富力强,具有开拓、实干精神的总经理领导下,将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融为一体,以管理规范服务,以服务强化管理. 本着“诚信付出,服务业主,回报社会”的经营理念,先后承接瑶海区政府办公大楼(高层)、撮镇镇政府办公楼、撮镇派出所、肥东县交警大队及合肥正创鸣香苑小区的物业管理以来,坚持“规范管理、服务为本”的工作宗旨,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,获得了广大业主的信任,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. 所接管的瑶海区政府办公楼物业获得“合肥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”和“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”的荣誉称号. 为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、管理模式引入物业管理和服务之中,公司将全员、全面、全过程按照GB/T19001-ISO9001: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,建立、实施、保持、改进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,以实现“规范管理,营造良好物业环境;尽心服务,提高业主满意程度”的目标. 从而努力开拓物业管理的服务市场,为广大百姓“创造温馨美好生活”作出应有的贡献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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